周日破天荒的放了晴,路面的积雪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方回拉开阳台的隔断玻璃门,看小区保洁拿铲子铲园区道路上的积雪。
早餐做了番茄鸡蛋面和培根三明治,分别置于餐桌的两端,像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
岑末洗漱完从浴室里出来,方回张罗好招呼他吃饭,岑末拉开椅子坐到他对面,咬了口三明治说,“学个烙饼吧,三明治吃腻了。”
换作以前,方回会毫不犹豫的应下来,他愿意为岑末去学任何东西,只要是对方喜欢的,他把这个过程当作是经营情侣关系的必要,且乐在其中。
可人都是会变的,他渐渐发现情侣间的相处从简单变得复杂了许多,他变得越来越贪心越来越不知足,开始计算得失、计较付出与回报。
“最近工作忙,没时间。”方回吃了口面说,“你学吧。”
“那算了。”岑末想也不想的道,“叫我进厨房还不如杀了我。”
方回睨了他一眼,嘴角浮起一抹自嘲的笑,他不由想起那年刚到这座北方小城不久,因为饮食习惯差异,好多东西他都吃不惯,才半个月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岑末心疼的搂了搂他的腰,曲着食指在他凸起的肋条上敲了敲,说,“等周末放假我就学做菜,每天做你爱吃的,把你喂得白白胖胖。”
“然后就有理由把我甩了,去找光鲜亮丽的小哥哥?”方回嘴上玩笑着,心里却因岑末的话淌着暖流。
“那不能够。”岑末啧了声,箍着他的腰让他坐在他腿上,“我眼睛都长你身上了,抠都抠不下来,哪看得到别的小哥哥。”
方回骂他肉麻,两人笑闹着在沙发上扭成一团,方回仿佛透过眼前这张俊逸非常的脸看到了早已回不到的过去,耳边回荡着岑末那句“要我进厨房还不如杀了我”,两厢对比,讽刺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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