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妞,别睡了,起来娘有话跟你说。”朱冬梅嘴里还留着年夜饭的香味,实在是太好吃了,要是能天天吃上,那才叫幸福。

        “娘,有什么话你说吧。”何大妞声音闷闷的,她想不通的是,司徒夜为什么比较喜欢小福宝,一个整天笑眯眯,见人只会说好听话,拍人马屁,一点也不像是天才。

        天才就得要有天才的样子,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结婚生子。

        司徒夜的另一半,应该是她这样的天才少女。

        朱冬梅也不知道何大妞在想什么,兴奋的道:“大妞,你可是福星,小福宝一个灾星都能在山上抓到野猪,娘觉得你也一定可以,家里能不能吃上肉,可都靠你了,你也不会比小福宝差啊,没道理好处都让小福宝得了去。”

        全部心思都放在司徒夜身上了,何大妞也没有考虑吃肉的事。

        经朱冬梅提起,她也觉得应该要把自己是福星名声给传扬开来,指不定司徒家就全都转而喜欢她。

        “山上还有野猪,我知道在哪里。”何大妞跟小福宝差不多,都能感应到一些野生动物的存在。

        朱冬梅顿时眼睛发亮:“可不许说大话,你真知道野猪在哪里?”

        “应该错不了,明天去看一看就知道了。”何大妞不喜欢别人质疑她,声音有些冷硬。

        只要能抓到野猪,朱冬梅愿意看闺女的脸色,也不计较的笑道,“明儿早些起来,娘带你去抓野猪,到时候留只野猪腿给你补身子。”

        其他的野猪肉,自然是要送回娘家去。

        朱冬梅脑子里想到自己扛着一头大野猪回娘,受到娘家人的称赞和夸奖,被当成娘家的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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