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来,我在前去经国路笑傲的路上,总算翻到了一周多以前,简云青替他妹妹按下发送的那一则留言。

        「虽然确实有点逆风了,而且我也觉得小牧这次似乎要写BadEnding,但是我还是想说:看你的书好久了,也真的好喜欢你的故事。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是当你一有限量亲签我就会号召全家人一起帮我抢,这种程度的喜欢哦。」

        看到这里,我在新竹冷冽的晚风下,嘴畔却挂着东方的晴yAn。

        我还真没想错,简云青竟然真的帮他妹抢过我的亲签。

        我以後是不是要告诉他,别抢了,以後我收到公关书第一时间签给他妹妹就好了?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虽然我只是第一次浮水,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无论你写什麽故事、什麽结局,又或者正文有着怎麽样的安排,迄今为止我不只都能理解你的用意,也都很喜欢你的故事喔!

        —我相信你一定有你想说的故事,而我也无一次例外地被你感动。希望你此後都不会怀疑自己

        —p.s.我以後我多多浮水的!不会再当潜水侠!

        嗯?既然她这次是第一次浮水,而且这则留言本还不打算发出去,所以她有没有可能还有更多没发出去的留言呀?

        这麽一想之後,我莫名觉得很有趣,没有多想,就往下滑看自己当时的回覆。

        最开始写作的时候,只是因为兴趣而起,甚至更多的是好奇,所以就只是一个没没无闻的小透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