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土地管理法》颁布,颁发后由地方县级政府清查、宣传、制定办法、转发文件等。

        其实真正的登记发证工作是从1986年的12月份开始。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先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经村民会议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农村村民符合条件的便可以申请宅基地,比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

        程臣家跟村长打官司的宅基地便是他小叔程明远结婚后分户申请得到的宅基地。

        但因为家里经济拮据,没有多余的钱盖房子,从宅基地批下来将近两年没有盖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批准的宅基地,两年不建住宅的,原批准文件失效。

        “其实说是两年,也不过是一年零八个月,离两年的期限还差四个月。

        当初宅基地批下来,也不知道还有时间期限,要不然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把房子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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