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娱乐公司一般化,可能粉丝们就会明白了些,比如说娱乐公司是汽车公司,爱豆们就是汽车公司旗下的一个个具体的品牌。

        固然一个品牌倒了确实不至于让公司伤筋动骨,但然后呢,这一部分的损失很可能就会永远缺失了。

        哪怕是过后用新的品牌递补了上去,但能达到的影响力、花费的时间和巨额的金钱,都是粉丝们无法想像的。

        更何况爱豆们还在为公司赚钱的,成名的爱豆往往已经带给了公司巨额的利润,可以说公司在她们身上已经完成了最初的营收计划。

        但越是这种情况下公司越不会放手,因为接下来的每一天都是超出计划的收益,而且是几乎没有赔本风险的那种,这种时候让公司花多少钱保着艺人都是有可能的。

        当然粉丝们对爱豆的感情还是相当复杂的,有一部分可以被钱收买,但也有一部分是真真切切的失望,只想把心中的委屈发泄出去。

        在金钱不管用的情况下,公司也只能用出下三滥的招数了,比如说发律师函威胁,比如说弄些黑粉过去反串、人肉,再比如说直接线下见面去“友好”的谈一谈!

        李梦龙虽然没有具体操作过这些事情,但要说他一点不清楚那也太小看他了,真以为少女们就一家独大了吗?

        只要她们还站在第一女团这个位子上一天,想要黑她们、带节奏的人就永远都不会少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那就是再也没有新出道的女团,但这似乎更加不现实。

        于是乎这或明或暗的,李梦龙几乎无可避免的接触到了这些,好在他的底线还算是稍微高一些,一般都当面锣对面鼓的骂回去或者打回去,再不济直接去告嘛。

        李梦龙这阳谋着实是恶心了不少人的,毕竟法律这种东西懂得都懂,只要肯一直花钱,想要拖多久就能拖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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