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清白绝对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作为原告,本应该是由金泰妍她们提出各种证据,李梦龙再逐一反驳才对。
但她们此刻只是随便说了点捕风捉影的事,准确说根本就是胡编乱造。
他一旦以少女们预设的前提进行反驳,那就已经落入到她们的陷阱中。
李梦龙清楚的知道这一点,所以根本就没有上当的可能。
随她们去说好了,反正除了她们自己外,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或者说哪怕有人相信,那也要拿出证据来,总不可能凭着一张嘴,李梦龙就要背负这种骂名吧?
“你这是不打算解释了?你算是承认了?”
“果然啊,我们终归还是看错你了,你怎么对得起我们的信任?”
“说话呀,现在装哑巴有什么用,你没看到李顺圭都已经……”
你们倘若真的那般欺负人,这李梦只能硬着头皮和你们碰一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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