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冯劫,作为朝廷三公之一,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负责监察百官。

        如今,扶苏对大秦的监察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在全国推行刺史制度。

        扶苏将全国四十个郡国,划分为十三个州。每个州的设立一个名为刺史的监察官员,由御史大夫治下的官员担任,负责该州的监察事宜。

        根据《秦记》记载,“二世元年,(二世皇帝)分天下四十郡国为十三州部,各置刺史。刺史无常治所,春出冬归,乘传巡察,自二千石以下,凡有不法之举,皆可弹劾之。”

        刺史是中央派往地方的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且只对御史大夫和皇帝负责。无论地方的诸侯王、郡守,还是朝廷的丞相、太尉、诸卿都无权干涉刺史的工作。

        因此,刺史的官位虽然低下,却能有效地监察地方二千石的封疆大吏。

        后世普遍认为刺史是以小治大的典范,刺史制度是大秦监察制度的一次伟大创新。

        毕竟,权力只对自己的来源负责,这是政治上的铁律。

        刺史得到了后世无数文人赞扬,而同样是负责监察的锦衣军,在后世收获更多的却是谩骂。

        刺史制度很好,锦衣制度不好,但他们都是有用的。

        与御史大夫领导的光明正大的监察不同,锦衣军的监察是隐藏在黑暗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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