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胜亮倒是很清楚这个物业纠纷问题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个社区的物业管理是一个国营企业,后来98年改制就改成了私营的,原来的物业公司的经理刘满仓,他本来是河南的一个农民,高中都没毕业,在这个物管公司中由于能吹会拍,善于阿谀奉承,所以几年后就当上了管理处的主任,改制后摇身一变成了这个私营物管公司的老板。由于这个社区大,所以收入是十分地丰厚,除了物业管理费以外,还有停车费也是一大块收入,再加上各种广告以及商铺和露天摊位的租金收入,所以十一年纯利居市内前列。但是奇怪的是,虽然是市场经济下,但是这个社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从来没有经过正常的招标程序来选物管,多年来一直由这家公司独霸。而且这个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也很奇怪,多年来都是由那么几个人当权。他们不但任意乱收费,而且霸占了物管法规定的属于业主的那一部分收入,即社区的公共用地造成的商铺租金和露天摊位租金,广告费以及停车费,这本来应该由业主共享。

        而且这个管理处及业委会多年也不公布他们的收支帐,业委会形同虚设,成立多年,没有看见业委会主任委员们一次的家访或者群众会议。如此一来就引起了大部分业主的不满,他们纷纷地上告,甚至举行了多次的上千人堵路,包围冲击管理处等维权活动,声势很浩大,在深圳社会影响很大。有多个晚上领头的业主用手提扩音器在高楼下一通知,就有上千业主下来参加维权,Ga0得管理公司及业委会这帮人气急败坏恨之入骨。一天傍晚,业主们正在召开广场大会,忽然冲进来三十几个穿黑衣黑K子不明身份人员,抢砸了喇叭广播器材,然后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业主们去派出所报案也不了了之。又有一次聚会,忽然从高楼抛洒下几百份的传单,里面是的内容。这样一来,物管和业委会就指责业主的活动是聚会,拘留了领头集会的业主。后来有一位社区nV民警王丽丽,b较有正义感,她把这个传单拿到物管公司的复印机上去b对,鉴别发现所用的复印粉材料和纸都出自这台复印机,于是她把这个情况向上级领导做了汇报。可是结果是石沉大海,区政法委陈副书记说,证据不足,闹事业主是刁民,与g结是顺理成章的,于是反而将这个nV民警调离了这个岗位。王丽丽很同情业主们所受到的不公待遇,她就坚持反复向上级越级举报。一年后这个nV民警王丽丽蹊跷地出了交通事故,她在高速路上行驶时,突然轮胎飞出,车撞在水泥墩上,当场就Si亡了,经交警部门调查,她的汽车的左前轮的螺丝被卸松了。然而公安机关长时间收集证据,没有找到更多线索,此案一直久拖不决。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居然对维权的业主进行直接人身的攻击,领头的业主有一个叫马明YAn的nV业主在早上6:00起来买菜时,忽然被一个暴徒用匕首朝大腿刺了三刀,然后逃之夭夭,此案也不了了之。又有一次,领头的业主叶江明,在华强北的闹市区,忽然被5个暴徒围上来一顿暴打,然后,也是无影无踪。他的私人小汽车,轮胎居然被扎了三次。还有一次将轮子的螺丝拧松了,也是意图制造交通事故。叶江明妻子后来生了一个小孩,为了家庭的安全,他就退出了维权活动。业主们的所有维权活动都以失败告终。

        叶江明在几个业主的聚会上,揭露内幕,说,2000年住宅局处长王华接受刘满仓约2万美元欧洲旅游贿赂。这一情况被反映后,被当时的深圳市领导在g部大会上点名批评,王华后因装修其别墅与邻居发生矛盾,牵出贪W受贿问题被判刑,然而并未触及到其在百花园的利益链条。

        刘满仓深知百花园是他们的财源,要保住这一基地,上要打点好有关部门的官员,下要买通好业委会,绝对掌控业委会主要成员。2001年刘满仓就亲自说过,百花园第一届业委会主任姚新民每个月都要拿好多发票到他那里报销。其他业委会主要成员也在物管公司拿过好处。

        2002年在物管公司的C控下姚新民又当上了百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业委会副主任陶思龙是福宝公安分局某科的科长,他的老婆杨明香是物管公司的高管。据物管公司内部人员透露,物管公司曾花十多万元为他们家装修。2003年6月业委会又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与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

        百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本应是业主的事,物管公司作为利益关系人理应回避,但物管公司的副总经理肖YAn萍为业委会换届选举多次找福安街道办领导商议。这件事福安街道办却表现得非常积极,整个选举的发票、投票、监票、汇总程序全由物管公司和福安街道办工作人员一手包办。整个选举过程看不到业主监督,全部是黑箱C作,最后为了感谢福安街道办的“鼎力支持”,物管公司设宴招待街道办的全T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据物管公司人员透露:这次召开业主大会Ga0业委会换届选举,物管公司共支出30多万元,但测算当时的茶水、盒饭、宴请等花费最多不会超过10万元,业主质疑还有20多万元到哪去了?是不是被福安街道办的人员分了?本次选举结果也一直没有向全T业主公示。

        业主马明YAn是被殴打的受害者。她整理这些年来刘满仓组织黑社会势力对业主进行殴打威胁的一系列的事实。把向上面举报的文字材料又给大家读了一遍,主要内容:

        1、2002年3月17日晚,业主们在92栋大厅与物管公司人员商讨事务过程中发生争执,管理处主任和保安队长朱大头和保安员竟然动手殴打业主谢先生。

        2、2002年6月6日,有多名身穿黑衣光头纹身男子对125栋业主王先生进行了人身威胁。

        3、2002年10月3日晚,数名便衣保安员殴打111栋的业主周先生和其9岁的小孩,业主嘴唇被打成撕裂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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