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了,还威胁起诉,还这么私下要钱,开玩笑呢,他当法律是什么,他当法院是他家啊!”

        “而且不得不说,你那位观众做的也很好,滴水不漏啊,发现外卖没了,然后又点了一份同样外卖的操作,真的是不错,有我的风范,哈哈!”

        电话那头的方大状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激动万分,周毅都习惯了。

        每次方大状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激动。

        这让周毅觉得自己差的有点远,因为他在之前还叭叭给人上课呢。

        结果这件事里愣是没看出来对方居然会是敲诈勒索,当然是不是犯罪,这一点方大状那里也无法完全确定。

        因为一般来说,我们判断一个行为,一个事件是否犯罪,都会按照其构成要件来区别。

        但是刑法中有时候单纯依照构成要件不太好区分罪与非罪,那么这时候就要用到最高法的各种司法解释。

        方大状还在不停地说,大概这是律师的天性?

        反正就是特别能说,从一件事,可以直接引申出无数的法律来,就在电话里开启了一次普法。

        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周毅都会有一种想法,如果,如果他周毅把这录音发出去卖钱,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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