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是个笑话了,现实中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肯定不可能这么做,但是同样,因为种种原因,行政诉讼的发展进程一直很慢。

        最重要的是,一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但是见不到相关人员,你这个行政诉讼就没什么意义。

        于是在前几年,最高法出台了相应的通知,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

        这通知的主要内容就是,重大“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也就是说,重大的案件,需要你们的负责人来,正职负责人和副职都可以。

        而不重大的呢,同样也不能和以前那样只派个律师出庭,你们的工作人员也得来。

        而在实践中,一般都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出庭。

        终究还是法律人背下了所有。

        而这次的起诉,虽然是民事案件,但他许主任作为支行的负责人,理所当然的,他的大名就被写到了起诉状上。

        因此看着手中的材料,许主任都感觉自己有点心脏停跳。

        关键是他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在自己以前,好像没有银行因为类似的案由被起诉过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