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能更罕有人知道,我们熟知的劳动法,也就是劳动合同法,也是07年审议通过,08年元旦正式开始实施……

        只是在12年进行了修改。

        当初那个年代,我们在劳动就业方面的立法工作确实做了很多。

        至于说为什么至今好像没有很多关于就业平等权方面的案例呢,很简单,真的很少会有人因为就业歧视去较真的。

        不管怎么说,用人单位相比于劳动者,就是先天处于强势地位的,这是说再多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霍鹏飞扶了扶自己的金丝眼镜,经过了大半年的学习,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其实和方大状很像了。

        就是思维模式依旧改不过来,不像是方大状,遇到什么问题了首先想着是能不能把人送进去……

        这次的案子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实是必须得去喜来公司的所在地法院去起诉,特别的远。

        但好在现在有了互联网法院,这里真的要和很多人科普一下,互联网法院真的是好东西。

        而这大概有十来个的案子,就直接放在了杭市互联网法院,现在,霍鹏飞已经准备好了起诉状,相应的证据都收集好了。

        他们弄出这样的拒绝理由,亦或者直接在招聘中表明的限制,好像压根没有管什么就业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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