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斗场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生活,换了个地方拼命而已。他不感觉这对他有什么影响。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一条命而已,能活下来便是便是最大的胜利。

        他到斗场的时候反而还多了一个乐子——嘲弄地看着看台上的富家子弟们。在斗场上,他们与一般的鸡狗无异,都是为了给这些不愁吃不愁喝安心等着袭爵的纨绔们带来乐趣的消遣。他们的生死殊搏在他们眼里就是一场笑话,殊不知他们在他眼里也是一个笑话。

        从来没体验过生活之苦的人,从来不曾接触到近在咫尺的死亡的人,披着最富丽的外表却隐藏着毫不输于他的肮脏的心。没感受过死亡却要制造死亡并为自己是死亡的掌控者而感到自豪,除了他们自己的命其他人的生死都是鸿毛一般轻若无物。他们为大多数死亡而欢呼却为自己的身体受到一点损伤而惊呼哀叹——多么丑恶的嘴脸啊!

        他在斗场里呆了三年,三年来每一次比试都是九死一生。他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活这么久,每次都和死亡擦肩而过。不过是生也好,死也罢一切对他而言都无所谓。

        在第三年的冬天,他碰见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人。许多年以后,当他想要借醉逃避一切现实的时候,他们的初遇总是越发清晰起来——那时候如果不跟她离开会不会一切都不一样。

        那天两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进了斗者的栖息之地——他们被关在笼子里,与其说像是犯人还不如说像是待宰的野鸡。他一眼就看见了那两个孩子——富人家的子弟。他不屑地想着,京中纨绔良多,自然不能奢求那些人教养出来的子弟会有多么的看重他人生死。

        “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那个女孩开口说,玉石相碰般清澈的声音却带着一种不符合她年纪的老成。

        “带你来看新奇的事物啊!难道你对这些人的生死殊搏不感兴趣吗?”那个男孩的话语中带着不解,也带着兴奋。

        “别再来了。”女孩的声音中带着叹息,“你不觉得很残忍吗?”

        女孩的这一番话引得他第一次正眼打量她:玉雕似的人儿。一头青丝梳成了两股辫子温顺地垂在身侧;额发鸦羽覆雪般遮掩着洁白的额头;美丽的海色眼眸看着她身前的人带着不解和不忍,小巧的唇微抿,带着一种不符合她年纪的忧愁。衣衫火红,雪白的狐狸毛包裹着那纤细的颈项点缀着那还稚嫩的脸庞——只有从这儿才能看出她还是一个豆蔻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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