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前,四九城还不叫这个名儿。那时候这里还叫北平。那时候来了一伙‘贼’占领了这里。我们也就是这个时候认识的。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刚学到些东西不久,还没成名的小子。

        也可能是因为眼缘,我第一次接触穷人。还和穷人玩的热火朝天的。他呢,命比纸薄,但是心却比天还高。

        我这样‘锦衣玉带’。他呢,也就只能说上个衣服干净整洁罢了。平常我吃的不说山珍海味也差不了。他呢,吃糠咽菜。

        就这样,两个人还是玩到了一块去。那时候他还没成角,赚不到什么钱。我看他的戏,给他打了赏。

        他来谢过。我没在他眼里看到什么敬畏。也没看到什么卑微。这让我起了不少的兴趣。下了戏,我就去了后台。

        那时候他忙着卸妆,还有不少的规矩。两个人就简单了聊了几句。

        就这么着,算是和他认识了。一来二去的,去的次数多了。也就渐渐的认识了并且相熟了。

        后来,我邀请他,我们俩出去见面。我带着他下馆子吃好的。他呢也是心气足,就给我单独唱段戏。算是答谢。

        再后来,他的戏越唱越好。越来越有名气。出去下馆子也付的起钱了。但是他还是不出钱,都是我出钱。

        他也还是和以前一样,给我单独唱段戏算是饭钱。尽管后来单独请他唱戏的价钱,已经被炒得高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他还是没变。

        后来,我俩的一次交谈中,互相聊起了自己的兴趣爱好。他说自己的爱好就是唱戏。等什么时候唱不动,他就不唱了。只要还能唱,就要唱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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