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臣反对大修水泥路的原因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朝廷没钱,年前的时候民部刚刚从皇帝手里借贷了五百万贯,补齐之前的窟窿好不容易有了一百多万贯的余钱,哪里愿意出钱修几千里水泥路这样的大工程?

        水泥是什么?

        那是上好的建筑材料,朝堂上的官员哪家没有用过?

        可好归好,但是水泥也贵啊!

        就算是不修水泥路,只是修缮原有的的官道,几千里下来也需要几百万贯的投入和大量的人力,朝廷实在是负担不起这样的大工程。

        要说修路的好处是人人知晓,整修部分重要的官道他们还能接受,毕竟是关系到了国计民生的大事,还可以显示出朝廷的实力,但是要朝廷去做明显超出自身能力的事情就算了吧。

        杨广修大运河的教训可是没过去多少年呢!

        李元喆倒是也没有为难朝臣,只是让大唐皇家商行与民部签订了一份道路经营权的承包协议,由大唐皇家商行承担这几千里水泥官道的修筑工程,要求得到这些官道三十年的经营权,并且要来了官道两边一百米范围内土地五十年的使用权。

        朝臣一听皇帝自己出钱修路,都很高兴。

        朝廷不花一分钱就能让大唐拥有几千里的水泥路,此等好事哪里会拒绝?

        新任民部尚书萧瑀甚至怕皇帝反悔,一下朝就带着七八个吏员到东宫找李易商议承包协议的细节,效率高到完全不像是大唐要害部门的逼格。

        李易乐呵呵的在协议上盖上了大唐皇家商行的印章,心里却是对萧瑀及一众民部吏员送去了浓浓的鄙视......你们是不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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