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ppk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ppk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m1911手枪来,ppk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ppk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m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ppk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m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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