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下,和池恩的这种关系,她很舒服——哪怕殷阎很清楚自己多少有些没心没肺又不负责任。

        她不用记得池恩的生日,不用担心自己说的话是不是伤害到了他,不用给他什么天长地久的承诺。

        在这段关系里,殷阎占尽便宜。

        她还记得自己收到池恩表白短信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孩子是不是被盗号了”。

        那短信太长,好几百字,殷阎本是想下班以后找时间看看的,结果忘记了。

        她当时在准备诉讼材料,光是一个答辩状就跟客户掰扯了很长时间,翻来覆去改了好几版。

        客户嫌她是nV的,还嫌她年轻,话里话外想要换人,被拒绝后就想要换个律所——直到殷阎礼貌而克制地提醒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后,才不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个看起来很不靠谱的nV人是自己代理人”的事实。

        其后也是诸多不配合,证据藏着掖着,挤牙膏似的不愿意提供,好像在心里已经认准了这场官司输定了,无所谓前期怎么准备。

        殷阎这边一边要准备诉讼,一边还要不住应付来自客户的猜疑和为难;法院那边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快开庭了殷阎还没有收到原告方的证据——说是寄丢了,已经补寄却没了下落。

        殷阎忙得焦头烂额,看到池恩发来的大段文字,下意识选择了无视,只看到了最后几行——

        “理X告诉我,我不应该这样。我努力克制、努力克制,内心的悸动却依旧澎湃汹涌无法抑制。”

        “所以,或许可以给我个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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