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年少遇见太过惊艳的人,往后余生便再难怦然心动了。我是那种恋爱至上的人,对于我来说,谈恋爱,要么不谈,要么就谈自己贼喜欢的,将将就就迷迷糊糊算什么回事?

        特别喜欢海子的一句话,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要和喜欢的人走在街上。对,一定要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拉着我的那个他的手,快乐地走在街上肩并肩仰头看初升的太阳,一定要和他,我最爱的那个他。

        大学可以自由恋爱,不像高中,早恋抓得很严,大学校园里亲亲抱抱举高高,拉拉小手的情侣随处可见,洋溢粉红浪漫的气息。让母胎solo二十一年的我十分的羡慕。

        也不是没有男生向自己表白。只是,不是他,那个能让我朝朝暮暮日思夜想的他。

        如果不是他,恋爱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件了无生趣的事情。我好喜欢他,只是理智和现实告诉我不可以。

        和他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认识的,很偶然,也很惊喜。

        我热爱音乐,喜欢K歌,是个妥妥的声控,心情好或不好的时候都喜欢唱唱歌,那阵子发现酷狗有个随机和陌生人匹配K歌的新功能,就好像挖掘到了什么宝藏游戏,待在那玩的不亦乐乎。

        然后,就遇到了他,一个唱歌好听,温柔有礼貌的小哥哥,清澈干净的声线成功且快速地虏获了我那颗小鹿乱撞的心。

        室友看着我少女怀春的爆红的脸,一股劲地调我,“哟!喜欢上啦?喜欢就去追啊!加微信,姐妹,爱情不就来了么?”

        被室友的一番轰炸怂恿下,我心动了。一生那么短,没有时间让我害怕,喜欢的事,喜欢的人,我得自己勇敢争取。头脑一发热,就私信了他,加上了他的微信。

        或许因为我是陌生人,他开始表现得很慢热,反倒显得我过于热络了。我拍了拍自己的小脑瓜子,女孩子得矜持,于是假装漫不经心,旁敲侧击地问问他的大致情况。

        云南人,27岁,中专生毕业,现在在一家地铁公司上班。这是我对他的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他有好感。

        对喜欢的人,总是忍不住将自己的点点滴滴分享给对方。企图通过这样一些微小的事情,,穿过屏幕,透过文字,表达着我对他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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