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一个人出门没人伺候,才第三天,竟然就没赶上宿头,只能在路边不远处看到的一处山间破庙里休息。

        要怪只能怪那个地图比例尺不精准,沈凤书对周边的地形也不熟悉,所以才犯了这种错误。当然,沈凤书是绝对不会承认,他就是游山玩水耽搁了时间。

        说起来沈凤书也是振振有词,自己不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每天不管多忙,都要抽时间练练字,画点什么吗?这么勤奋,有错吗?

        这是才子名士的人设,不能丢。对于一个在部队锤炼过的人来说,野外生存都不是什么难事,何况沈凤书还有个一千立方米的日月戒,里面装满了生活用品。只要他乐意,这个破庙都能装点出豪宅的效

        果来。

        所以,即便是在一个荒废的破庙里,沈凤书也住的很舒服。吃的喝的应有尽有,拿出来就能用,沈凤书一点都不沮丧。恰恰相反,他很享受。

        沉甸甸的紫檀木书桌摆出来,上等的沉香粉点起来,香气缭绕之下,沈凤书净了手,坐在了好几颗夜明珠照亮的书桌前,鲸吞谱来几个呼吸,平静一下心态,开始练字。

        古庙荒山,富贵公子,挑灯夜读,就差一个红袖添香了。

        山间多雾,云气氤氲中,很快小庙就消失在夜间的迷雾中。偶尔会有夜明珠的光芒闪烁,却很快就被雾气遮盖。距离小庙十步之外看过去,就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沉溺在书法的美妙中,沈凤书已经忘记了时间。等到他写完自己定下的一百个字的时候,这才抬起头来看向周围,随后沈凤书就完全的愣住了。他现在竟然身处自己家的书房当中,是的,就是那个从小长大的庄园当中最熟悉的书房中。身边的一切陈设都是书房里的样子,就连身前的书桌,都是书房里那张熟悉的

        老桌子。

        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庄园里的样式,就连从窗口看出去,都是熟悉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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