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宿舍内,梁落还在教室上课,而刘诗雨则是翘课跑了回来。

        “你真准备离开了?”今天的刘诗雨略施粉黛,本就清丽的面容,平添了一种妩媚,她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箱的小女孩,忍不住惊叫出声“说好陪我在这待够四年呢!?”

        女孩白色的碎花洋裙微微摇晃,白皙的手臂晃呀晃的,能将青春都染成雪白的颜色。就算易了容改了身形,作为万人迷偶像的刘诗雨,依然有着碾压同龄人的美丽。

        但对于另一个小姑娘来说,美色是被其免疫的。

        “这是你自己的臆想的吧?”许纤纤手上的动作停了几秒,忍不住斜眼说道“我们不一样,你有时间在这里浪费时间,我可没有。我这样白手起家的人,什么都要靠自己打拼。”

        她起身站了起来,不等刘诗雨接话,非常干脆直白的说道:“刘诗雨,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渴望钱吗?”

        “因为本宫不,因为老子”

        “穷怕了!”

        说到这里,小女孩不由想到前世,刚大学毕业的两年里最难熬,工作多屁事多收入低,特别是经历过第一次跳槽时的真空期,她没日没夜的到处投简历,靠泡面度日的生活,让她到了如今依然记忆犹新。

        许纤纤自然知道自己不是最穷的,但是人这一生,不可能真的去当什么比惨王,而且真的去比惨,她也不虚。

        只活了二十几年就被人杀了,而且死状极为痛苦,这还不够惨?

        在底层待久了,诸事不顺的人的性格和想法,自然不是一路众星捧月,顺风顺水的上层所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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