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里,薇薇长胖了。皮肤不再是干巴巴的,脸上也有了光彩。新长出的头发乌油油的,嘴唇和指甲也不再有干裂的地方。全身看上去都软软的,水汪汪的。

        变化最大的地方,是她看人的眼神。有时候周昌都会被她突如其来的凝视弄得不自在。

        他习惯于上下审视别人,他觉得,薇薇现在也会审视地看他。然后她的态度就很轻慢。

        好像是知道,他配不上她。要不是她的军队打输了,一万年她也不会向这个新兴邦国里、没读过几年书的、粗鲁又丑陋的国君低头。

        薇薇穿着夏国国君夫人的朝服,佩戴一身宝石黄金,走进大殿时,她的神情就是这样的。

        她明明倨傲地瞥了他一眼,还装模作样娇声娇气地说:“夏奴薇薇,想占用和最爱的爹爹温存的一点点时间,奏请一件小事。”

        “说吧。”

        “奴这几天听到,为了补充奴隶,要花十万两黄金征伐南疆。可是奴记得,市面上一个奴隶售价一吊钱。这样算起来,要带回百万奴隶才划算。这种规模的迁居人口闻所未闻,恐怕不切实际。”

        “奴猜想,以前圣主拓土讨贼,目的是清扫天下,带回奴隶只是顺便的,所以并不在乎收支平衡。现在国内的官矿、官田用奴隶习惯了,一缺人手,就撺掇圣主出兵。如果出兵的目的变成增加奴隶,那么就必须考虑收支是否相抵。”

        周昌说:“奴隶的市价随时变化,官奴不够,流到市场的奴隶少了,价格自然抬高。到时候一算,打仗变得划算了,可是再准备出兵已经来不及了。”

        “对官家来说,用主上的士兵打出主上的奴隶,在主上的矿山工作,肉烂在锅里,这和奴隶市价是无关的。只是说,打一场仗,收益只有奴隶的话,那军费就全出自奴隶的劳动成果。如果带回十万个奴隶,如果奴隶在矿山的三年生命中,刨去所有开支不能生产一两黄金,也就是八百两铜,那就得不偿失。如果放在田里,一个奴隶无论如何也不能为主上挣回取得这个奴隶的开销。撺掇主上出兵的人,难道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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