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高一时发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是有一天看到一个很阳光的男生在操场跑步回教室掀起衣服擦汗的时候,看到他露出的腹肌,心跳漏了一拍,从此一直暗恋班级里的这个阳光直男。他为了阳光直男做了很多舔狗行为,直到高考后,阳光直男和他考了天南地北的两所大学,并且阳光直男到最后也只把他当成好哥们,他才彻底放弃。

        原主上大一后,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和早恋的压力,他决定好好交个男朋友来忘记阳光直男。抱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就在大学学校论坛的征友板块中发帖征友,在帖里暗示了自己的性取向,同性恋群体可以看懂这些暗示。他收到很多邮件,有一些不明真相的女孩,还有一些男人。其中就有现在在白迪瑞的眼前这个正在边骑车边哼歌的男人。由于这个男人是第一个应征他的同性男人,原主就本着先来后到的原则,约他先见面认识了。

        男人介绍自己叫林清宇,林清宇比他大了五岁,已经工作了,外貌尚可,个子比原主略矮,却有一身肌肉,锻炼的身材好,肌肉扎实,力量感十足,很轻松的就能把比他自己高的原主抱起来,也让原主心中产生了被征服的感觉。

        原主是第一次遇到和他一样的同性恋,有些不知所措,而林清宇就驾轻就熟的表现出了对原主的好感。从第一次见面后,林清宇会每天下班后来学校找他,原主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男人表现出对他的热情。原主以为这个男人对自己一见钟情。

        就这样接触了几天,林清宇就告白要求确认关系,原主犹豫着感觉是不快了点,但是他太渴望爱情了。原主想就算快了点也没事。他和林清宇可以先确立关系了,然后再慢慢深入了解对方。在原主固有观念中,谈恋爱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先约会,再拉手,然后接吻,慢慢地才会到达最后一步,感情会在这些步骤里慢慢升温。

        林清宇在跟他确立关系的第三天就约他到自己住的公寓。

        林清宇一进屋就开始抱着原主亲吻:“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

        原主脸红:“真的吗,我哪里好,你就喜欢我了?“

        林清宇在他耳边喘气:“我一看到你就觉得你亲起来特别舒服。”

        林清宇看原主挺乖顺的,开始摸原主的胸,然后开始下滑摸腹部,原主皱着眉觉得不太舒服,但是讨好型人格使然,同时他又珍惜这第一次的到来的爱情,就忍住了,林清宇开始很粗鲁的摸他全身。

        林清宇喘着粗气:“我当时见到你,就想你摸起来也会很舒服,现在证明我想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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