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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少年十八便及冠rEn,再过一两年大都定了亲或已经成家立室,儿伶尤甚。撇开身有隐疾残缺者不计,若是过了廿二三婚事还未有着落的,难免沦成街坊嘴舌。

        像向辰以前的旧识,无论男子或儿伶,几乎从书馆出来後不久便争先恐後地派囍帖请吃酒,那阵子向辰差不多跑完月湖里各大酒楼,红包也不知送了多少封。因他仍是孤家寡人,婚宴当中自然不乏一些热情世伯朋辈想给他介绍好人家,惟向辰根本没打算早婚,便一一推辞。

        脱线!人不风流枉少年,怎麽说也得玩个几年慢慢挑,乍这麽急着往热坑头里跳。

        及後着实厌烦了,那些应酬能不去便不去,只要礼到便成。待同学间那GU成亲cHa0急流勇退,向辰将近五年没有收到请帖了,因此当从小厮手上接到久违的朋友的婚礼邀请时,他不由得感到些许诧异。

        “淩轩?”向辰看着帖子上新郎官的名字,费尽脑汁才记起他是那个礼乐S御书数甚麽都要和自己b较一番的钱庄二公子。视线稍稍一移,讶异地发现新媳妇的名字竟然是西洋人。

        这倒是希罕……

        “我家主子想预算出席的宾客名单,好等安排妥当,望向公子可以给一个约莫的答覆,让小的可以回去对主子有交代。”

        既然被淩轩视为眼中钉的他都有请帖,那麽其他同学应该也有的吧。向辰忖度那麽多年没碰过面,和朋友聚聚旧也好,便答覆了小厮他会出席。

        “谢谢向公子赏脸,小的这便回府覆命。”小厮恭敬地躬了躬身,又道:“虽然宴席在傍晚,但是主子和新夫人上午会在城中的西洋教堂里拜堂,向公子有空请也来观礼。”

        在教堂拜堂?

        他指的是证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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