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开国之初,为了防止某一势力坐大,威胁皇权。一切制度的设置皆以相互牵制,相互制衡为主要原则。

        “内设六部九卿以统治天下,而外又设十三布政以分治郡邑。内设都察院以整肃朝廷,而外又设十三按察以分寄考劾。兵部、帅府以相维于内,而布、按、都司以相制于外,则名实当而防检为加密矣。”

        但是,随着大明立国已久,内外积弊,矛盾丛生。

        地方三司相互牵制,呼应不灵,无法应对出现的各种危机,朝廷不得不设置督抚节制地方,已解决层出不穷的各种问题。

        遂后,朝廷所设督抚权力既重,多侵夺三司及总兵之权,具备了监察地方、兴除利弊;考核官吏、黜陟文武;参赞军务,节制将帅等权利。

        随着督抚权利的不断加大,督抚的责任也越来越重。稍有不甚,便是丟官罢职、甚至危及身家性命的结局。

        那新任河南巡抚傅宗龙也不是第一次担任督抚了,深知其中的利害。

        不论你有天大的本领、天大的功绩,一旦失陷宗藩,便是掉脑袋的下场。

        所以,各地藩王便是督抚的“**”,义军一抓就灵。

        前番张顺先后攻破福藩、崇藩和唐藩,其时河南巡抚玄默兵败身死,算是躲过了一劫。

        而傅宗龙提前走马上任,虽然失陷崇藩、唐藩,尚有狡辩之处。

        若是再失陷周藩,那他可以寻一片风水宝地,“自挂东南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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