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是个好地方,丛林里面永远都会充斥各种各样的机遇,但是也同样的,它充满了杀戮。

        动物的生存本能让它们相互之间杀戮,这就好死丛林法则,你不杀死对方,对面就会杀死你。

        为了生存,动物们必须要狠,对自狠,对别人更狠。

        只有学会了发狠,你才能在危机四伏但也机遇连连的丛林中活下去。

        很不巧的是,解勇这段时间就打算让自己手底下的小鬼们去丛林里面玩一玩,美名其曰,历练。

        巧的是天祥县就有一片丛林,不大,但是却和好几个县城都有相连,可以说是一个十佳的好去处。

        不过,他的那些小鬼们可不怎么认为,因为,那可是丛林呀,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呀,他们这些小垃圾们进去了,还能活着出来?

        关键是,这个变态的狗头解,居然还想不给他们任何的装备,只给一把刀,和两块肉干,要在哪里面生存七天七夜!

        我的天哪,这不是开玩笑吗?

        神仙都做不到吧。

        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个问题早就有前辈帮他们解答过了,解勇,曾经一个人在丛林里面生存了十一天,淡然是被凌轩扔进去的,然后凌轩给忘了,没有及时接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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