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下总编,相比于其他大型杂志,咱们杂志的优势在哪里?”杨一斌问道。

        木下解释道:

        “社长,不得不说,比起vivi这种业内大咖,咱们拼业务在初期难见成效,但我认为,咱们的优势或许在于,能给模特的待遇更高,而且给她们的约束更少。”

        “详细说说。”

        “是,社长,是这样的,大杂志社在与专属模特签约时,限制条款中必有三条,第一条是签约期间严禁跟同类杂志合作;第二条是普通模特每月出场拍摄次数一般为8天左右,收入约为15万日元每天,行规就是给这么多;第三条一旦杂志销量下跌,拍摄次数会随之减少,合同上会明文规定让模特与杂志社共同承担损失……”

        “哦,那你打算怎么做?”

        木下孝勇继续说道:

        “社长,我建议咱们可以减少每月拍摄次数与时间,给三吉小姐留出更多的自由时间;另外,行规是一回事,咱们在与大杂志社竞争时,可以提高签约费,并给模特最低月薪保证。”

        “比如,普通模特签约费是50万日元,三吉小姐这种级别的至少要500万日元以上,为了增强咱们的竞争力,我觉得可以在竞争者出价基础上增加30%的签字费;三吉小姐每月的拍摄收入,合同上可以设置一个底线,比如只要拍摄天数超过了4天,咱们就可以给大杂志同样的月酬。”

        嗯,说白了就是拿钱砸,签约费上浮30%,而且,干4天就能拿到大杂志社干8天的收入。

        这就是钞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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