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朝对异族分了三等。

        第一等是为大汉朝建立了极大功勋的异族之人。

        比如立下大量军功,或是有着极高的科研天赋、修炼天赋,有着一定成果的人。

        这一类人,直接给予了汉民身份。

        第二等是主动投诚的异族勋贵,帮助大汉镇压本族百姓的狗腿子。

        这类人给予准汉民待遇。

        他们所交的赋税至少是同等职业的汉人的五倍以上。

        交税满三十年,且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然后通过了基础的文化考核之后,才能授予正式的汉民身份。

        第三等异族的人数是最多的,就是奴隶。

        这一类大都是当地的土著平民、士兵,以及反抗大汉的文武官员、贵族、僧侣等等。

        他们的工作就是负责大汉的各种工程建设,每日都要进行繁重的劳动。

        如果工作满三十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然后通过了基础的文化考核之后,同样也能获得汉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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