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乾毕竟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帮朝廷和户部决定抄引销售的实施细则。

        他只能是上书建议调整,但考虑到从成都到长安送奏表的信使都得走半个月,免不了耽误今年秋冬两季的预售,所以孙乾略微做了点权宜之计的变通:

        一边上书,一边把他要上书的内容,提前通过非正式渠道暗示给益州的富商们。

        让大家意识到“未来盐引等抄引的实际提货优先级,会与抄引的发行年份绑定,年份越早的提货优先级也越高”这个建议,是极有可能被朝廷采纳正式颁布的,等到时候再想买说不定就来不及了!

        道理也很简单,孙乾那儿虽然有沉重的抄引销售任务背负着,可这些抄引毕竟是户部防伪印刷、分发到益州来销售的。

        即使一开始考虑到给各州布政使的摊派额度、再加一点额外的备货,那也不可能是无限制备的。

        比如,刘备今年打算卖出去各色抄引至少八十亿钱,给益州的预摊派额度是四十亿,其中井盐的盐引二十亿。

        那么,户部分发印好的抄引到益州时,会留点余量,比如分发给益州六十亿,其中盐引三十亿。到时候只按计划卖出去四十亿,那就回给朝廷四十亿的钱或等价物资,剩下二十亿没卖出去的,还要交还朝廷。

        如果到年底还没卖出去,那就会回收、拿去酸洗把印的内容洗掉,明年重新印刷成不带年号的普票,留着下次用。

        反正户部和各州之间的账目都是要对得上,卖不完的抄引和上缴的钱粮总数是一定的。

        这种操作下,至少意味着益州布政使能往外卖的盐引不是无限量的。现在卖出去十二亿盐引,手上还有十八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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