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炒家的收割工作,足足持续了一个多月才算完成。

        这一个多月,也是李素回成都后最繁忙的一段日子。

        除了他自己以外,荀攸、诸葛瑾、刘巴、杨洪,王连等人,统统加入到了清算工作中来,每人负责一个郡的具体审核工作,李素自己则是抓总全局。

        严格来说,按照杨洪之前卧底诱敌下的套,李素应该等明年再彻底收网——因为“借粮卖空”这种商业炒作行径,所约定的借期,理论上能长达半年。这个时代的民间高利贷,都是每年过冬或者青黄不接的时候借粮,半年要给三成的利息,然后来年秋收收了粮食再还。

        所以李素的强制执行其实有些早了,但也不算太亏心。因为留足账期的话,他还能多收三成利息,而他现在几乎没有收利息,或者只收了一成,不算欺压那些大户,只是“提前催贷,并免除利息”。

        就算留到明年,这些炒作失败的人也是还不起钱的,最后还是得卖抵押物还钱。汉朝又没有民商法,他手上有刀子,道理又大致说得过去,就没人反抗。

        不管怎么说,李素的改革要比历史上试图“直接瓜分蜀地大户田产分赏将士”或者“直百钱”要好多了,他完全是按规矩办事,大家也有信用。

        而李素之所以那么急,宁可少赚一点也要先确保落袋为安,也是为了益州各郡的稳定。毕竟要是把所有参与的地主老财土豪劣绅都逼急了,抱团搞事情,威力也是不小的。如果全部武力解决吃相也太难看,以后的长期治理会被抵触。

        提前催收的话,可以分批解决他们,分化瓦解,破坏敌人的内部团结。只要给一部分人“提前还贷、减免利息”的机会,让他们“投降输一半”,剩下的就闹不起来了。

        真像陈建那样杠杆加太高、田庄几乎全部押上的人家,毕竟是极个别的带头首恶。

        其余抵押比例排在第二的,是牂牁大豪朱褒,大约抵押了自家六成的田产。还有的王商、龚扬、娄发抵押比例不到一半,赵韪、庞乐抵押不过三成,被执行了也就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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